山东省烟台市蓬莱区运用“三强化”工作法全面提升机构编制法治化水平

【来源:山东省烟台市蓬莱区委编办 | 发布日期:2025-08-26 】 【选择字号:

  山东省烟台市蓬莱区委编办以法治化建设为核心,通过开展预防教育、完善制度建设、创新监督机制等举措,全面提升机构编制工作科学化、规范化、法治化水平。

  强化教育筑基,织密法治思维防护网。一是聚焦“关键少数”。明确将《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及配套法律法规纳入党校主体班次及部门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学、深入学,树牢法治意识。二是聚焦新任领导。建立“履新第一课”制度,向新任领导发放机构编制有关事项提醒函,函告部门机构编制基本情况、机构挂牌要求、部门履职情况等内容,帮助新任领导快速了解政策要求。三是聚焦全员教育。选取近年来各级机构编制部门发现和查处的部分典型案例,印发《机构编制预防教育典型案例提醒》,通过以案明规、以案释纪,推动部门严格执行机构编制法规政策,不断规范机构编制工作。

  强化制度固本,筑牢编制管理防火墙。一是完善制度建设。出台蓬莱区机构编制申请事项评估办法、部门单位机构编制事项动议程序等配套制度,规范并明确机构编制管理重点内容和关键环节。二是强化纪律约束。认真贯彻落实《机构编制报告制度实施办法(试行)》,收集分析各部门单位77份机构编制报告,评估其法规制度执行情况。三是恪守审批红线。严格按照权限审核、审批机构编制事项,重大事项及时向上级请示报告,2025年审核机构编制事项40余项,退回不合规申请3项。

  强化监督提质,构建协同联动新格局。一是健全协同机制。加强与纪检监察、组织、财政等部门的配合联动,定期报送监督执纪情况,共享问题线索,畅通反馈渠道。二是开展职能运行评估。细化量化评估指标,制定10项一级指标、25 项二级指标、41项三级指标和74项评估内容,推动部门精准高效履职,更好发挥公益属性。三是加强查处力度。将机构编制工作情况和纪律要求执行情况纳入专项督查及“双随机”检查,通过数据比对、举报受理等渠道加强违规问题监管,督办提醒机关事业单位存在的擅自设立机构、实名制管理不规范等行为。(拟稿人:申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