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

【来源: | 发布日期:2014-12-02 】 【选择字号:

一、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的概念
     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是机构编制部门为了控制机构、编制和实有人员膨胀,执行机构编制管理法律法规、落实机构编制管理方针政策而采取的一种核准使用机构编制、全程管理的机构编制管理办法。其实质就是明确编制与人员的关系,定编定岗到人,使机关事业单位编制管理各要素(编制性质、编制数额、领导职数、编制结构等)与机关事业单位实有人员一一对应,使具体人的身份、岗位符合编制管理的要求,实现机构编制管理与人员管理的紧密结合。

二、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的内容
     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内容包括机构、编制和人员。具体细化为,实际机构编制、实有人员与经审批的机构编制、实有人员一一对应。

三、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的范围
     凡按规定和程序批准设立的党政机关,人大、政协机关,法院、检察院机关,民主党派、人民团体及事业单位均属于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的范围。

四、机构编制实名制兴起的缘由
    机构编制实名制的兴起,是多重因素综合作用的产物。从总体上看,它既是经济社会转型的必然结果,也是机构编制管理的现实需求,同时,它还与政府改革密不可分。机构编制实名制兴起的缘由具体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1、管理环境发生巨变
     中国改革开放以来的巨变莫过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从宏观层面看,市场经济是一个分散而高效的社会结构,它要求一套完整而系统的政府构架与之密切配合。就我国而言,政府一方面是市场经济体制的缔造者与推动者;另一方面,作为社会结构的有机组成部分,政府无法摆脱市场经济体制而超然独存。换言之,政府结构、功能、运行均受市场经济体制的制约与影响。而就机构编制管理来说,作为政府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最初是为了适应计划经济体制而设计并运行的。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带有浓厚计划经济烙印的机构编制管理承受双重压力:一是要完成角色转变,努力适应市场经济的内在需求;二是要适应政府主导经济、社会发展的模式。内外部环境的巨变,一方面迫切要求机构编制管理摒弃传统思维,随市场经济的发展而不断调适;另一方面,又不能脱离政府主导经济社会发展的现实国情。
     2、编制与实有人员脱节
     计划经济时代,编制是分配给政府机关、事业单位挑选、使用工作人员的依据和凭证,归根结底,它是一种身份。占用行政编制还是事业编制,表明不同的身份,分属不同的序列,享受不同的福利待遇。市场经济条件下,随着政府财政、人事制度的渐进改革,地方政府逐渐掌握了一定程度的财政权、人事权,因而可以在核定的机构编制之外进行自由裁量。譬如,地方政府为了完成政策性安置任务、缓解就业压力、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不得不行使自由裁量权,造成机关、事业单位实有人员(即财政供养人员)大于经审批的编制员额现象,超编、混编、混岗、超领导职数、底数不清等问题就随之衍生。这对机构编制管理提出了挑战,迫使它重新思考如何才能管住实有人员的非理性增长态势。
     3、政府运行成本不断增加
     政府运行既有经济成本,又有管理成本,还有政治成本。经济成本具体表现为政府运行过程中的物质耗费。经济成本的高涨形成财政压力甚至是负担,使政府无法把大量财政收入真正用于经济社会发展。此时,精简机构、压缩编制尤其是实有人员的规模就成为当务之急。就管理成本而言,迄今为止,任何一个公共部门都无法摆脱“帕金森定律”的魔咒。现实中,随着实有人员代数级数增加,公共部门内部之间、部门彼此之间的关系数则呈几何级数增加,产生常见的诸如公文旅行、文山会海、推诿扯皮等现象,这种内部损耗带来了无形的效率损失。在通讯高度发达的时代,公共部门人员增加以及管理效率下降的负面信息和评价会快速传输给普通民众,加上其它社会不公正现象的存在,民众的不满情绪就会逐渐积贮并发酵,给社会稳定带来相当程度的风险。这就是政治成本。正是由于经济成本、管理成本、政治成本的不断增加,政府被迫循着因果链条找寻问题形成的原因,从控制实有人员膨胀上着手,以期减缓压力,提高效率,降低执政风险。

五、实行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的作用和意义
     实践证明,实行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对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机构编制管理工作有着重要的作用和意义。主要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1、是依法行政、规范行政行为、强化监督管理的客观需要。
     为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机构编制管理工作,2002年中办、国办专门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机构编制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积极探索新途径、新办法,加大编制管理力度和权威性。20072月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486号令,即《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规范地方机构编制管理的行政法规,就如何规范机构编制管理,正确使用编制及违反规定的法律责任作了明确要求。20073月中办、国办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机构编制管理严格控制机构编制的通知》(厅字[2007]2号),对加强机构编制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20075月中编办下发了《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暂行规定》(中编办发[2007]5号),要求强化对机构编制管理和人员调配工作的监督检查。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的实施使机构编制管理做到规范化、精细化、法制化,增加了机构编制管理的透明度,为机构编制管理政务公开提供了有力的措施保障。
     2、有利于整合相关职能部门的分割管理。
    现实中的机构编制管理诸环节实质上是由多个部门分别行使的。机构编制部门负责审批机构的设置和编制的数额,组织、人事等部门负责录用、调配、安置人员并审批人员工资,财政部门负责编制部门预算、核拨或核减工资,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办理劳动和社会保障手续,纪检、监察、机构编制部门共同负责监督检查违反机构编制纪律的行为。各部门之间有明确的职能界定和权力划分,机构编制部门无权干涉组织、人事、财政、劳动和社会保障等部门的具体业务。同时,市场经济条件下,财政、人事体制的改革导致各地、各部门在财政和人员管理方面有了一定的自主选择权,这给机构、实有人员大于经审批的机构、编制创造了可能。机构编制实名制的功用,就是把由组织、编制、人事、财政等部门共同完成的机构编制管理的“决策、执行、监督”等环节串联起来,将多部门的割据式管理职能整合。
     3、有效控制了人员编制无序增长,降低行政成本。
     实践证明,人员编制无序增长,会不断增加政府运行成本。政府运行成本有经济成本、管理成本、政治成本等,经济成本具体表现为政府运行过程中的物质耗费,它的高涨形成财政压力甚至是负担,使政府无法把大量财政收入真正用于经济社会发展,机构编制管理如果不从严控制人员编制的无序增长,就会使编制与人员相脱节,无视编制进人势必增加财政负担,增大政府运行成本。因此,精简人员、压缩编制就成为当务之急。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严格的审批制度和制约机制能有效地控制人员编制无序增长。
  4、有利于加强政府自身建设。
     机构编制管理是政府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理顺机构编制管理是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加强政府自身建设的重要环节。从机构编制管理的决策、执行、监督与反馈等流程来看,执行与监督环节是管住机构编制的着力点;从机构编制管理的历史和现状来看,执行与监督领域是问题的高发地带,超编、混编、吃“空饷”、底数不清等问题均发生在机构编制执行与监督阶段;从创新空间来看,控制机构、编制和实有人员增长是地方政府的重要职责,执行与监督领域的创新在地方权限范围内,因而有较多的创新空间和自主权。机构编制实名制是联系执行和监督的桥梁与纽带,它把机构、实有人员与经审批的机构、编制一一对应起来,将机构编制管理的重心从审批(即决策阶段)向后位移,将管理触角延伸,改变了机构编制管理者长久以来扮演的被动角色。在法治社会尚未完全建立的情况下,在政府主导经济社会发展的模式中,这一从吏治入手加强政府自身建设的做法通常是积极而富有成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