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关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职能配置

【来源:新华网 | 发布日期:2019-11-12 】 【选择字号:

 

 

城关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职能配置

 

一、兰州市城关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以下简称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是区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对外加挂兰州市城关区文物局牌子。

二、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区委关于文化体育和旅游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文化体育和旅游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有关文化体育和旅游工作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拟订全区文化体育和旅游产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起草有关文化体育和旅游领域地方规范性文件。

(二)组织协调全区文化体育和旅游产业发展,推动文化体育和旅游融合,组织实施旅游市场开发战略,推进全区文化体育和旅游体制机制改革及产业结构转型升级。

(三)负责全区公共文化体育和旅游事业发展,推进全区公共文化体育服务体系建设和旅游公共服务建设,深入实施文化体育和旅游惠民工程,推进全区基本公共文化体育和旅游服务标准化、均等化。开展群众文化体育活动,推行国民体质监测。

(四)管理全区重大文化体育和旅游活动,负责全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组织全区旅游整体形象提升,推进全域旅游工作。

(五)管理全区文艺事业,负责全区艺术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弘扬书画艺术。

(六)负责全区文物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管理和保护,推动全区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

(七)推进全区文化体育和旅游科技创新发展,推进文化体育和旅游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加强文化体育和旅游人才队伍建设。

(八)负责全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对外交流、合作和宣传及推广工作,组织开展全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对外交流活动,推动全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发展。

(九)推进全区文化体育和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对全区文化旅游市场经营活动进行行业监管,配合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开展文化旅游市场综合执法工作。

(十)负责全区文化体育和旅游等社会团体工作,充分发挥非政府组织积极作用。

(十一)完成区委、区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