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关区水务局职能配置

【来源:新华网 | 发布日期:2019-11-12 】 【选择字号:

 

 

城关区水务局职能配置

 

一、兰州市城关区水务局(以下简称区水务局)是区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

二、区水务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区委关于水利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水利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水利战略规划和政策,编制全区水资源规划、防洪规划等水利规划。

(二)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和保障。组织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拟订全区水中长期供求规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和防洪论证制度,开展水资源有偿使用工作。负责水利行业供水和涉农街道供水工作。协助行业主管部门处置污水工作。

(三)贯彻落实水利工程建设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提出全区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方向、具体安排建议并组织实施,按国务院、省市区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全区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提出全区水利资金安排建议并负责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

(四)负责水资源保护工作。编制全区水资源保护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饮用水水源保护有关工作,负责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组织实施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

(五)负责节约用水工作。组织编制并协调实施节约用水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开展计划用水、节约用水工作。组织实施用水总量控制等管理制度,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六)组织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与综合利用。组织开展水利基础设施网络建设。负责全区河道、渠道的治理、开发和保护。负责全区水生态保护与修复。

(七)监督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负责本区水利工程建设质量监督与安全管理,监督工程安全运行,组织工程验收有关工作。

(八)负责水土保持工作。拟订全区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监测预报并定期公告。负责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组织重点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

(九)组织实施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协调并仲裁全区的水事纠纷。依法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负责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建设的监督。

(十)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及防护标准相关要求,编制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组织编制全区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

(十一)负责全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工作,开展农村饮用水监督管理和水质监测工作。

(十二)完成区委、区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三)职能转变

区水务局应加强水资源合理利用、优化配置和节约保护。坚持节水优先,从增加供给转向更加重视需求管理,严格控制用水总量和提高用水效率。坚持保护优先,加强水资源、水域和水利工程的管理保护,维护河湖健康美丽。坚持统筹兼顾,保障合理用水需求和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水安全保障。

(十四)有关职责分工

与区应急管理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区应急管理局负责水旱灾防止相关职责。区水务局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组织编制全区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承担洪涝灾害防御期间重要水工程调度工作。承担城市内涝排水协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