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关区民政局职能调整
一、划入区社区工作办公室承担的行政职责。
二、划入区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办公室承担的行政职责。
三、将区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的职责划转至区卫生健康局。
四、将相关物资储备职责划转至区发展和改革局。
五、将退役军人优抚安置等有关职责划转至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六、将救灾职责划转至区应急管理局。
七、将医疗救助职责划转至区医疗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