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关区发展和改革局职能调整

【来源:新华网 | 发布日期:2019-11-12 】 【选择字号:

 

 

城关区发展和改革局职能调整

 

一、划入区民政局承担的救灾物资储备职责。

二、划入区商务局承担的重要商品市场调节和储备职责。

三、划入区重大项目办公室承担的行政职责。

四、将组织编制主体功能区规划职责划转至市自然资源局城关分局。

五、将应对气候变化和减排职责划转至市生态环境局城关分局。

六、将项目稽察职责划转至区审计局。

七、将价格监督检查职责划转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八、将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管理职责划转至区医疗保障局。

九、负责粮食、食糖、肉菜等重要消费品及应急储备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负责储备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监测粮油供求变化并预测预警。监督管理粮食流通、物资储备、加工行业安全生产。负责落实粮食安全责任制。

十、贯彻新发展理念,把主要精力转到管宏观、谋全局、抓大事上来,加强跨部门、跨地区、跨行业、跨领域的重大战略规划、重大改革、重大工程的综合协调,统筹全面创新改革,提高经济发展和效益。进一步减少微观管理事务和具体审批事项,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和公平性,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

(一)强化制定全区发展战略、统一规划体系的职能,完善全区规划制度,做好规划统筹,精简规划数量,提高规划质量,更好发挥全区发展战略、规划的导向作用。

(二)完善宏观调控体系,创新调控方式,构建发展规划、财政、金融等政策协调和工作协同机制,强化经济监测预测预警能力,建立健全重大问题研究和政策储备工作机制,增强宏观调控的前瞻性、针对性、协同性。

(三)深入推进简政放权,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最大限度减少项目审批范围。

十一、推动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会同相关部门拟订推进创新创业的规划和政策,提出创新发展和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的政策。组织拟订并推动实施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政策,协调产业升级,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等方面的重大问题。

十二、研究全区国民经济动员与国防建设的关系,协调有关重大问题。组织编制国民经济动员规划,协调和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动员有关工作。

十三、负责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研究提出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措施和建议。研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发展规划。促进信用行业发展,管理信用服务机构。组织实施公共信用归集、共享、公开与服务标准规范。推进全区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建设,负责公共信用归集、共享、公开和跨地区跨部门守信联合激励与失信联合惩戒信息共享工作。承担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四、中共兰州市城关区委军民融合发展委员会,具体工作由区发改局承担。组织开展军民融合工作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督促有关方面落实委员会决定事项、工作部署和要求等。

十五、区发改局对外加挂兰州市城关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牌子。

十六、有关职责分工

(一)与区应急管理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区应急管理局负责提出全区救灾物资的储备需求和动用决策,组织编制全区救灾物资储备规划、品种目录和标准,会同区发改局(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等部门确定年度购置计划,根据需要下达动用指令。区发改局(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根据全区救灾物资储备规划、品种目录和标准、年度购置计划,负责全区救灾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根据区应急管理局的动用指令按程序组织调出。

(二)与区卫生健康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区卫生健康局负责开展人口监测预警工作,完善地方生育政策,研究提出与生育相关的人口数量、素质、结构、分布方面的政策建议,促进生育政策和相关经济社会政策配套衔接,参与制定人口发展规划和政策,落实兰州市和我区人口发展规划中的有关任务。区发改局负责组织监测和评估人口变动情况及趋势影响,完善人口预测预报制度,开展重大决策人口影响评估,完善重大人口政策咨询机制,落实国家人口发展战略,拟订人口发展规划和人口政策,研究提出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以及统筹推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政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