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城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主要职责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兰州市委办公厅、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兰州市城关区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兰办发〔2014〕28号)和《中共兰州市城关区委、兰州市城关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兰州市城关区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城发〔2014〕25号)精神,设立兰州市城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挂区人民防空办公室牌子),为区政府工作部门。
一、职责调整
(一)取消的职责
取消已由国务院和省、市、区人民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划出的职责
1.将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公室的职责整体划出。
2.将区防汛办公室的职责划出。
(三)增加的职责
1.增加全区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
2.增加全区棚户区改造工作。
3.增加全区建筑工地安全监管工作。
4.增加全区建筑工地质量监管工作。
5.增加全区既有建筑供热计量改造工作。
6.增加全区建筑业增加值及房地产业、交通运输等经济指标统计上报工作。
7.增加全区城镇化率统计工作。
8.增加全区交通运输行业发展规划编制,整治客运市场秩序工作。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城乡规划、建设和管理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发展战略和产业政策;负责全区小街巷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城市建设、村镇建设、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和前期工作;编制全区城乡基础设施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项目计划,审核或会审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立项、可行性研究和初步设计,并监督指导实施。
(二)负责做好全区小街小巷道路的勘察设计、预算投资、拓建及改造工作。
(三)配合燃气、电信、供电、自来水公司做好本地区小街巷地下管网的铺设工作,确保城市居民的生活不受影响。
(四)依据有关法规,监督管理辖区市政基础建设管理项目;加强辖区建筑工地施工安全和质量监管;参与做好城区综合整治工作,改善市容市貌。
(五)负责做好全区既有建筑供热计量改造工作。
(六)负责做好全区建筑业增加值及房地产业、交通运输等经济指标统计上报工作。
(七)负责全区建筑公司退休职工养老、医疗保险审核工作。
(八)负责全区城区园林绿化工作;编制城区园林绿化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建设维修计划;负责城市“绿线”管理工作;指导城市群众性绿化活动,组织实施园林绿化创建活动;负责城区公园、广场、主次干道绿化带等公共绿地的园林绿化建设和管理工作。
(九)负责全区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根据省市要求制定年度改造计划,督促各街道落实,进行统一验收,负责国补资金落实到位;负责全区村镇建设统计年报工作。
(十)做好全区危房翻建的协调、勘查、审批工作。
(十一)负责全区保障性住房申报和管理及相关基础数据的采集和统计分析工作;做好全区保障性住房建设有关政策法规的宣传服务工作。
(十二)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交通运输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拟订全区农村公路发展战略、方针、政策等并监督执行。
(十三)负责全区交通运输规划编制,整治客运市场秩序 。
(十四)负责管理全区农村公路的路政执法工作。
(十五)负责农村公路基础项目的前期工作(含初步设计)项目实施和竣工验收;负责组织对公路水毁等自然灾害阻断交通的紧急抢修。
(十六)负责管理辖区内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组织编制辖区农村公路养护建议计划并组织实施。
(十七)人民防空办公室职责
平时:
1.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人民防空的方针、政策,落实《人民防空法》和省、市实施《人民防空法》办法,以及省、市人防办和区委、区政府的有关文件精神,制定全区人防建设规划和实施计划。
2.负责全区人民防空通信、警报的建设与管理;负责九州开发区防空地下室的建设与管理;协助市人防办对辖区防空地下室的检查、监督与管理。
3.负责辖区早期人防工事的检查、监督、维护、改造和开发利用。
4.负责组织制定和修订防空袭预案以及各种保障方案,进行必要的防空袭演练,组建人民防空专业队伍,指导重要经济目标单位制定“重要经济目标防护方案”。
5.负责组织实施国家规定的每年6月20日警报试放及维护管理。
6.协助教育部门组织实施初级中学人民防空知识教育。
7.负责制定全区平战结合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8.办理区委、区政府、区国防动员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战时:
1.组织指挥辖区群众进行疏散和隐蔽。
2.负责发放空袭警报,协助有关部门组织实施灯火、治安、交通管制。
3.组织人民防空专业队伍和群众减轻空袭危害,配合城市防卫,要地防空作战,协助有关部门恢复生产和生活秩序。
(十八)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的主要职责
负责房屋征收报批及有关管理工作,拟定房屋征收补偿方案,指导组织实施本区行政区域内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及拆迁工作。
(十九)房屋征收服务中心的主要职责
协调有关部门具体开展房屋征收等工作的现场调查、规费测算与征用房屋方案的制定;登记、征收核算各项规费与房屋征收补偿安置费用。具体组织对征收范围内的房屋权属、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情况进行调查登记,并公布调查结果;建立房屋征收补偿档案,并公布分户补偿情况等工作。
(二十)城中村改造办公室主要职责
负责全区城中村改造的规划、组织、实施、监督、管理、协调与服务等日常事务。
(二十一)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人员编制(略)
四、事业单位(略)
五、附则
本规定由兰州市城关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兰州市城关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