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关区编办“三步走”认真开展2016事业单位法人年报工作

【来源: | 发布日期:2017-01-03 】 【选择字号:

   结合兰州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工作安排, 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城关区编办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加大宣传力度,坚持依法登记,自2017年1月1日开展2016年度事业单位法人年报工作。 
   一是领导高度重视靠实工作责任。根据兰州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工作要求,城关区编办领导快速反应,第一时间召集分管领导及具体业务人员,对2016年度事业单位年报工作进行详细的安排部署,并针对去年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要求认真总结经验,靠实工作任务,确保工作层层有衔接。 
   二是狠抓年报质量严格年检程序。为推进年报工作提供有力保证,针对各事业单位提交的年报资料,城关区编办着重审查事业单位实际使用的名称、住所与核准登记的是否完全一致;核准登记的法定代表人是否与实际负责人一致;单位净资产是否等于或大于开办资金数额等事项,确保2016年度事业单位年报工作高质量、高标准完成。 
   三是做好微笑服务树立良好形象。城关区编办始终坚持“语言文明规范、态度热情真诚、耐心谦逊有礼”的微笑服务工作理念,安排专人受理年报工作,耐心解答单位反映的问题,认真讲解有关政策法律,使各单位高兴而来,满意而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