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静安区做深做实机构改革“后半篇文章”

【来源:上海市编办 | 发布日期:2019-11-12 】 【选择字号:

为进一步巩固和提升改革成果,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上海静安区坚定不移把改革攻坚向纵深推进,做深做实机构改革“后半篇文章”。

  一、抓牢龙头,推动机构改革实现“化学反应”

  机构改革要从“物理变化”向“化学反应”转变,必须抓牢建立健全党对重大工作领导体制机制这个龙头,发挥好党组织领核心作用,把调整优化职能、理顺职责关系与健全完善制度有机统一,扎实做好机构改革后各项工作。

  一是进一步健全党对重大工作的领导体制。在建立健全和优化区委对重大工作领导体制机制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领导决策机制和推动落实机制,加大对其他议事协调机构的规范管理,在配套联动上做文章,推动议事协调机构的办事机构履职尽责,为发挥区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作用提供有力支撑。

  二是进一步推动机构和职能的协同高效。积极调研机构改革各项任务落实情况,督促各部门严格执行“三定”规定,把精力放到转变和优化职责上来,加快内部职责、业务有机融合;对多部门管理的事项,“三定”规定明确了主次关系和职责分工,督促相关部门建立协调配合机制,确保责任无缝对接;对于部门内部职责整合,按照“事合、心合、力和”的要求,真正转变职能、理顺关系、优化流程;加快推进改革未涉及部门的“三定”工作,完善部门职责,提升“三定”规范性、权威性、严肃性。

  三是进一步深化各项配套改革。继续做好机构改革各项配套工作,不断增强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深化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稳步开展三支队伍“三定”制订工作,不断规范行政执法机构管理,探索符合行政执法特点的编制管理方式。推进不动产登记机构人员整合工作,进一步理顺不动产登记和房产交易的职责管理,提升不动产登记管理服务能级。加强区级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职责的调研论证,理顺机构设置、职责管理和运行机制。厘清外国专家管理职责、区老龄委职责分工,细化事业单位人员调整方案。

  四是持续深化事业单位改革。加快推进事业单位清理规范整合,针对事业单位数量较多的现状,加大“小、散、弱”事业单位和职能相近事业单位撤并力度,细化准备工作,完善后续跟踪监管。加速推进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事业单位改革,确保2020年底前基本完成改革任务。

  二、狠抓落实,推进机构编制法定化

  机构编制是重要政治资源和执政资源,要按照机构编制法定化要求,稳慎处理用编需求与控编矛盾,加大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力度,提升机构编制科学化、制度化管理水平,确保好钢用到刀刃上。

  一是进一步落实机构编制法定化。坚持把学习宣传《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摆上重要议事日程,通过中心组学习、党校培训等方式,强化全区机构编制“红线”意识。建立各部门定期向编委报告、编委定期向区委报告机构编制管理情况的报告制度,及时按程序报告落实机构改革、重大体制机制和职责调整等情况。建立部门间编制动态调整机制,体现“严控总量、统筹使用、有增有减、动态平衡”原则,提高机构编制使用效益。

  二是加大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力度。加大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力度,积极强化机构编制管理刚性约束。组织开展对改革涉及部门特别是新组建和职能调整较大部门的调研和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抽查工作,进一步了解职能履行、机构运作和人员配备情况,确保各项改革任务落实到位。注重加强过程性指导和监督,对发现的违纪违规问题,加强追责问责,切实维护机构编制的权威性、严肃性。

  三、自我加压,大力加强干部队伍自身建设

  牢牢把握中心城区新标杆、上海发展新亮点的定位,将机构编制工作与静安经济社会发展紧密联系,攻坚克难,为静安实现新作为、开创新局面提供保障。

  一是深入调查研究。结合“大调研”常态化制度化要求,紧扣区委区政府重点工作和机构编制管理的主要任务,重点对党政机关职能运行、事业单位精细化管理、日常管理规范化情况等开展调研,努力将调研成果转化为工作实际,探索机构编制管理工作的新思路新举措,使机构编制工作能够为其他领域工作保驾护航。

  二是加强机构编制队伍建设。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全面提升干部队伍综合素质和履职能力,通过明确部门机构编制工作分管领导和主要工作人员,构建机构编制管理网络,进一步落实工作责任;积极组织机构编制干部业务培训和事业单位法人专项培训,多方面提升干部的专业素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