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山市三项举措深化乡镇(街道)权责清单规范管理

【来源:江山市委编办 | 发布日期:2024-04-26 】 【选择字号:

  江山市围绕构建简约高效的基层管理体制目标,持续优化乡镇(街道)权责清单,持续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一、以“三张清单”为基础,搭建镇街权责框架。以浙江省乡镇(街道)权力事项清单指导目录为基础,结合实际制定《江山市乡镇(街道)权力清单指导目录》,共140项权力事项。结合乡镇(街道)扩权赋能,以当前镇街普遍实施的公共服务事项为切入点,梳理形成《江山市乡镇(街道)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包括民政、卫健、市场监管、农业农村等18个领域596项具体事项,全部实现乡镇(街道)现场办理。 厘清部门和乡镇(街道)权责界面,规范乡镇“属地管理”事项,对于“属于部门法定职责、实践中需要乡镇协同落实的事项”实行清单管理,梳理出涉及19个部门68个与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容易发生扯皮和责任推诿的高频事项,形成《江山市乡镇(街道)“属地管理”事项清单》。

  二、以放权赋能为支撑,做好镇街权责补充。为解决基层治理中乡镇(街道)“小马拉大车”“看得见管不着”的难题,下放495项赋权处罚事项。在行政执法赋权事项基础上,探索将管理需要、发生高频、简便易行的行政审批权依法赋予镇街行使,梳理与已赋权执法事项对应的审批事项94项。明确乡镇(街道)政务服务高频事项59项,村级代办事项30项,并进一步压缩办理时限、优化办理流程、简化办事环节,提升行政审批服务规范化水平。

  三、以机制体制为保障,推动权责动态调整。建立清单动态管理机制,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立改废释”、乡镇(街道)机构职能调整、简政放权等情况,动态调整完善乡镇(街道)权责清单事项。期间分别按照“未赋权和已赋权(行政处罚权)”的镇街情况,对乡镇(街道)68项“属地管理”事项清单的县乡权责更新,进一步完善“牵头、协同、联动”等关键环节职责表述。新增气象灾害防御、气象安全管理、公共气象服务等三项乡镇(街道)“属地管理”事项清单,进一步提高清单的完整性。研究推行乡镇(街道)职责准入制度,规范工作程序,严控部门将自身职责范围内的事务委托或者交由乡镇(街道)承担,切实减轻基层负担。推动乡镇(街道)权责清单与部门权责清单有机衔接,做到职责不丢不漏,确保各项工作承接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