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关区委编办“四个明确”开展权责清单梳理规范工作

【来源: | 发布日期:2019-11-13 】 【选择字号:

为深入推进和完善地方各级政府工作部门权责清单制度,《中央编办国务院法制办印发了关于深入推进和完善地方各级政府工作部门权责清单制度的指导意见》(中央编办〔201823号)、《省委编办省司法厅下发了关于推进和完善全省各级政府工作部门权责清单制度的实施方案》(甘编办发〔201950号)、《市委编办市司法局关于印发深入推进和完善市、区县政府工作部门权责清单制度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兰机编办字〔201923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转变政府职能,规范权力运行,提高行政效率,区委编办认真对照国务院、省、市公布取消、下放的事项和省编办办下发的权责清单模板,对区政府工作部门权责清单进行了重新梳理规范。

一是明确梳理范围。此次梳理范围为区政府工作部门权责清单,保证了梳理的全面性,实现了再梳理调整工作全覆盖,确保不留漏洞或死角。

二是明确规范标准。规范工作中,坚持四个一律:凡因法律法规明确取消的行政职权,一律予以取消;凡因法律法规修订而调整的行政职权,一律予以调整;凡因政府部门机构调整发生职能变化的,一律予以调整;凡有法律法规依据需新列入的行政职权,一律予以增加。最大限度做好取消调整行政职权事项的衔接落实工作,切实加强后续监管和规范管理。

三是明确责任。要求各单位对权责清单事项梳理规范工作承担主体责任,明确专人负责,及时上报材料,并做好行政职权事项调整后的部门权责清单公布。同时,完善权责清单动态管理机制,确保此项工作常态化、制度化。

四是明确分工。区委编办负责对梳理的行政权力事项进行规范性审核,区司法局负责对梳理的行政权力事项进行合法性审查,待区政府常务会审定后,按照省上相关要求加载公布,所有职能部门按照责任分工,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形成推进工作的强大合力,确保工作顺利推进。